
中新经纬1月24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4日消息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发布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。
具体来看,日前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提问。
谈及《指导意见》的主要内容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,《指导意见》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按照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整体思路,统筹协调、综合施策,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,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。丰富维修零配件供给渠道和类型,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,推动新能源汽车数据跨行业合规共享。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。
二是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。统筹行业力量,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和平台,为高赔付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提供有效保险保障,实现消费者愿保尽保。
三是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。对新能源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进行合理优化,促进车险价格与风险更为匹配,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。
四是丰富商业车险产品。研究推出“基本+变动”车险组合产品,研究探索“车电分离”模式车险产品,为相关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保险保障。
五是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。优化新车型保险定价标准,综合考虑新车售价、续航里程、动力性能、安全配置、车型风险分级等因素,提升定价精准度和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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